党务工作规章制度一、党的组织、书记和委员工作职责(一)党委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2、研究部署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研究部署学习现代军事知识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知识,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的工作; 3、召集并主持全委会,会前审议拟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并提出意见;4、分析部队建设形势,讨论决定部队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和完成任务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部队安全稳定、军政军民关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5、分析本单位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党委自身建设和对下级党组织帮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措施和办法,研究解决共青团建设和军人委员会建设的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委和同级纪委人员组成以及增补、免除事项;7、研究制定干部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措施,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干部的任免、调配等作出决定或者提出意见,研究确定后备干部,研究解决士官队伍建设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