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保证措施廉洁自律规定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部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在上级相关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教育、监督”和群众及社会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履行职责。第二条 认真遵守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和有关计划安排,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守法纪,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第三条 要认真遵守廉政合同和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以下禁止性规定:1、 不得接受、索要和借用施工队伍及其个人的钱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或其它好处;2、 不得在本项目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 不得参加施工队伍及其个人安排的旅游、宴请、健身、娱乐活动和提出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个人要求;4、 不得将个人或亲友购买的车辆、机械设备安排在本工程项目从事营利活动;5、 个人及其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