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媒介创新理念激活户外创意 在近几年的广告实践和理论探索中,学界和业界有关人士提出的广告媒介新理念对户外广告创意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这些新理念主要有“广告载具论”、“环境媒体论”和“媒体增值论”。本文就这三种媒介理念对户外广告创意的指导价值进行初步的梳理和分析。此外,本文所说的“媒介”、“媒体”均指广告信息的发布载体,并无本质区别。 一、“广告载具论”:让媒介成为创意的起点 最早提出“载具”(Vehicle)概念的是美国学者杰克z西瑟斯(2000年,广告媒体企划),而明确提出“广告载具”(Ad Vehicle)的则是华中科技大学的舒咏平教授,他在广告投放新思维:载具导向(2016年,现代广告)一文中,明确提出:“所谓广告载具即具体刊载广告作品的传播工具,往往是单一媒体中特定的空间与时段,也可能是在具体环境中新开发出来的广告传播工具。” 阿里巧巧 这里的“载具”似乎和以往提到的广告媒体并无本质区别,但其特别之处在于它被广告媒体经营者依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分割而成为了相对独立和更具针对性的“碎片”或一个个的媒体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