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汽车保险事故损失确定骆孟波第十章、汽车保险事故损失确定第一节 事故车辆检验与定损第二节 施救费用的确定第三节 人员伤亡费用确定第四节 其他财产损失确定第五节 残值处理第一节 事故车辆检验与定损一、事故车辆定损基本原则 二、事故车辆的定损方法 三、车身的定损四、发动机、底盘的定损 仅限本次保险事故损失区别: 本次事故损失和非本次事故损失 正常维护损失与保险事故损失 双人查勘、双人定损 公平公正、能修不换 能局部修,不整体修 能换零件,不换总成 准确确定工时费用 准确掌握换件价格一、 定损基本原则:二、事故车辆的定损方法1)确定出险车辆的性质,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赔付范围。 2)对现场及损伤部位
2、照相。 3)对事故车辆损伤部位进行查勘,确定损伤程度。 4)对不能直接检查到的内部损伤,应进行拆检。 5)确定损伤形成的原因。 选派两名定损员工作 根据现场查勘记录,鉴定事故损伤部位 确定连带损伤部位 确定维修方案登记损坏零件(登记顺序:由前至后,由左至右,由外至内,内按总成分,适当灵活)修复与更换分类 确定工时费用 确定材料费 签定 “ 事故车辆估损单 ” 选厂送修被保险人第三者修理厂保险公司维修成本 定损步骤 定损注意问题a) 事故损失坚持 尽量修复 原则。如被保险人或第三者提出扩大修理范围或应修理而要求更换的, 超出部分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并在定损确认书上明确注明。b) 经保险人同意,
3、对 事故车辆损失原因进行鉴定的费用 应负责赔偿。c) 受损 车辆解体后 ,如发现尚有因本次事故损失的部位没有定损的, 可追加修理项目和费用 。d) 受损车辆未经保险人同意而由被保险人 自行送修的,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 。e) 换件残值应合理作价 ,如果被保险人接受,则在定损金额中扣除;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接受,保险人拥有处理权三、车身的定损 车辆的车身,尤其是客车的车身更是车辆的主体结构部分,在碰撞、刮擦和倾翻等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中, 车身是受损最严重的部分 ,其车身覆盖件及其他构件会发生局部变形,严重时车架或整体式车身都会发生变形,使其形状和位置关系不能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规范,这
4、不仅影响美观,还会 影响到车身和汽车上其他总成的安装关系 ,使车辆不能正常行驶。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校正和修复,有些零部件和总成则需要更换。对于保险车辆,这笔费用需要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这要求有相对准确的计算依据,必须正确地核定车身的损伤情况。车身由于事故遭受损伤后的修复工作,是一项工艺复杂且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 事故车的定损应考虑到工艺的复杂性和技术性 ,因此,要求定损人员应 熟悉汽车车身结构及车身修复工艺 。 汽车车身的结构 现代汽车的车身特别是轿车车身,不仅是现代化的工业产品和先进的 交通运输工具的载体 ,也可以称其为一件 精美的艺术品 。设计者和制造者为了降低轿车的自重,增加车身的整体刚度,大多采用了整体式承载结构,采用了大量的 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 ,这使得车身的修复工艺变得更加复杂。所以,为了保证准确的定损核价,为了保证因事故受损的车身能够修旧如新,保证车身的修理质量,不仅修理者,从事保险理赔的事故车辆定损人员也必须十分 熟悉车身的材料和结构特点、生产工艺、车身造型、车身维修工艺及特点。 (一)汽车车身的分类及构成 1.客车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