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全程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基础与系统法学知识,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应工作的高级法律人才。 (二)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立足于我校师资力量雄厚的法学学科点,依托我校经济学、管理学和人文社科综合发展的优势,把学生培养成以法学专业为核心,具有较宽厚的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相融通的学科背景的法律人才。 本专业主要为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培养合格的高级专门法律人才。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熟练掌握现代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全面,具有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宽广的法学专业知识所具有的技能; 2掌握从事现代法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