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陈述词尊敬的各位专家:你们好!代理人认为患者*未能及时得到相应的诊冶,是由于院方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明显延误救治,导致患者*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死亡,与院方的延误诊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理由如下:第一、院方在2012年11月及12月对患者*的医疗行为明显存在过错,是导致患者*快速死亡的直接原因。代理人认为,本案中院方存在漏诊。漏诊是误诊行为的一种,指医方本应当确诊患者的病情,而因疏忽大意未能发现病情并予以治疗,导致患者失去最佳治疗时机的行为。本案中,患者*到新余市中医院治疗,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的病情没有较为全面的认识,第一次到院方治疗的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当时院方未查出患者是胃癌,患者也不能太责备院方,但是在2012年11月份,患者仍然是找的同一位医师即消化科副主任医师敖小勇,其在听取了患者*的医病陈述后,未开具任何的检查单,就直接开具了一些治疗胃炎的常见药用,(可以服用半个月)。在半个月的药物服用完毕后,患者病情没有任何的好转,2012年12月12日是患者及其家属自己觉得有必要做一下胃镜检查,然后自己去找了个医生,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