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村乡委员会农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科学评价农村干部,强化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使职责更明确、管理更规范、奖惩更合理,实现公平、公开、公正地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对农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的考核目标、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二、考核对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两委”干部。三、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乡成立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组 长:董绍杰(党委书记)副组长:刘 伟(政府乡长)成 员:纪振杰(人大主席)范春古 (党委副书记)姚洪全(副乡长) 贾文龙(副乡长) 杜立红(组织委员) 刘晓伟(宣传委员) 星海涛(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