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生产检修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生产检修计划刚性管理,规范生产检修计划管理流程,强化生产检修计划的过程管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省检修公司)生产检修计划管理的职责、基本要求、流程及要求、检查与考核。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检修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生产检修计划的全过程管理。第二章 管理及其职责第四条 省检修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单位输变电设备停电检修计划的全过程管理,组织各生产部门做好年度、月度、新投运计划的编制、审核、上报及下达工作。(二)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停电施工方案,协调解决检修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负责监督、指导各运检工区严格按计划执行检修任务,对每月检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四)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下达、上报重点检修工作的特殊运行方式风险管控措施并监督执行。(五)省检修公司应参与平衡全省22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的年度、月度检修及新投运计划。 第五条 各检修分部、运检工区的主要职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