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交易税费解读上海市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区分标准普通住房三个标准:住宅小区 建筑容积率在 1.0(含 )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 140(含 )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上海 内环线内单价人民币 17500元 /每平方米以下,内外环线之间单价人民币 1000元 /每平方米以下,外环线外单价人民币 7000元以下。否则为非普通住房。买方税费 壹、税 1.契税:房价 1.5 适用个人购买普通居住用房;房价 3 适用个人购买非普通居住用房、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及法人购房。 2. 印花税:合同价 *0.05。 3. 权证印花税: 5元 /本。 贰、费
2、 1.配图费: 25元 /套; 非居住用房 130元 /套。 2交易手续费: 2.5元 /平方米 *建筑面积; 非居住用房:合同价 *0.5(买方承担)。 3权证登记费: 80元 /件; 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 300元 /件。卖方税费 壹、税 1. 营业税及附加: A 居住用房满五年 : 普通居住用房:免征; 非普通居住用房:(出售价 购入价) *5.55%(境外人为 5%-5.05%,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 B 居住用房未满五年 :合同价 *5.55%(境外人为 5%-5.05%,视房屋所在区县而定); C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出售价 购入价) *5.55%(境外人为 5%-5.
3、05%,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卖方税费 2、个人所得税: A居住用房满五年,且为本人唯一一套自住用房:免征; B居住用房未满五年,或产权人拥有两套(含)以上房产: (出售价 (购入价 +上手契税) 本手营业税及附加 装修费(最多不超过上手房价 10%) 银行贷款利息 上手交易手续费 上手公证费) *20% 未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 普通居住用房: 合同价 *1% 非普通居住用房:合同价 *2% C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出售价 购入价 营业税及附加 出售税费 土地增值税) *20% 卖方税费 3、土地增值税: A居住用房:免征 B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售价土地增值税可扣除
4、项目) 税率; 税率:当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 50%,税率为 30%,大于 50%小于等于 100%时税率为 40%,大于 100%200%时,税率为50%,大于 200%,税率 60%; 注: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为:房屋购入价房屋购入时的契税购入时的交易手续费购入时的印花税本次的营业税及附加本次的中介费(需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 4、印花税:合同价 *0.05。 贰、费 1、交易手续费:居住用房 2.5元 /平方米 *建筑面积; 注:车位的税费征收标准参照非居住用房。一、印花税印花税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合同总价的 0.1%,买卖双方各
5、半承担 (双方为立合同人)房地产权证按件贴花,每证 5元贰、契税房地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普通住房 :按成交价格的 1.5%缴纳非普通住房、花园住房、非居住用房 :按成交价格的 3%缴纳赠与及非法定继承 :按成交价格的 3%缴纳公司或单位购房 :按成交价格的 3%缴纳三、营业税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营业税税率: 5%个人住房购房 未满五年 按其售房收入金额 全额征收 。个人 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五年(含五年) 转手交易的 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 非普通住房超过五年(含五年)
6、 转手交易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营业税。 非居住用房及公司产权的房屋 购房者出售房屋的 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营业税。营业税政策变化说明2005年 5月,建设部等七部门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明确说明: “2005年 6月 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 2年转手交易的,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普通住房超过 2年 (含 2年 )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超过 2年 (含 2年 )转手交易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2006年 05月 29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九部委公布的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从 6月份开始 将原定 2年的征收期限延长至 5年 。售后公房或拆迁安置房首次出售 的不管购房是否满五年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