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葫芦岛分校2008春季会计学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中央电大关于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精神,以及辽宁电大关于加强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环节教学管理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关于下发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搞好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各项工作,特制定葫芦岛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根据会计学专业专科培养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目标的要求和会计学专业专业性、应用性比较强的特点,会计学专业的教学特点是融基本理论、实践技能的教授于一体。为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其系统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提高会计实践能力,必须重视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1、初审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的资格,并上报省电大教务处审核。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课程已修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含本学期在学的课程);正式注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