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澜轩相声社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社团机构及社员活动,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是以学生为主体的群众性组织,归属于共青团北方民族大学委员会领导,由学校社团协调组织统一管理。第三条 宗旨:丰富大学生在校文艺生活,繁荣校园社团文化,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培养有情操,较高素质,较高水平的曲艺人才,同时,加深广大学生对相声的了解,为喜爱和这方面有特长的学生提供学习、交流、观摩、表演的平台。第四条 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方民族大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环境和秩序的稳定。第五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守本章程。第二章 活动内容第六条 社团对外活动1. 举办校级相声小品大赛(打造成本社团品牌活动)2. 举办校级脱口秀大赛等其它形式活动3. 在学校或各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中进行表演4. 与外校同性质或文艺机构联系,进行才艺交流、切磋第七条 社团对内活动1. 分组自创曲艺或相声剧本表演2. 才艺表演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