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云干道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与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乙方自采材料第三章 甲控材料第四章 省供材料第五章 原材料的质量管理第六章 违约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了加强衡云干道工程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采购和供应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 二 条 凡在衡云干道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房建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机电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第 三 条 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建设及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必须满足设计的其他要求。第 四 条 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第 五 条 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