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市安全供水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保证沧州市市民和企业的正常用水,提高沧州市城市供水安全保障率,及时处置水库、水厂和输水、供水管网、污水处理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特制定沧州市城市安全供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市区范围内水库、水厂和输水、供水管网、污水处理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保障供水的原则;统一指挥,互相合作、团结一致的原则。2.危险分析2.1水源存在的危险源(1)水库大坝险情、决堤、水库闸门破坏、泵站进水管漏水;(2)引水渠道堵塞,引水渠溃堤、漫堤、管涌;(3)引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