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理是企业出口报关和退税环节不再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局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货物流的信息,以单个企业为主体,依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行总量核查,筛选异常主体,识别异常行为,锁定现场核查对象,核实异常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企业在外汇局办理业务流程如下:第一步:企业持以下材料至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与电子口岸IC卡认证手续:(一)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二)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五)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六)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