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首 语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局长 吴光连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简称“三生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基础工程,是德育工作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三生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的力量,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识行为过程。通过整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力量、激发学生的主体认知和行为实践,最终达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的目标过程。“三生教育”体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它将破解应试教育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实现现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锻造素质较高的公民,更好地实现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主客体结合,让教育真正受益学生和家庭。2008年5月23日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的决定(云高工200844号)和2008年6月24日下发的关于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的实施意见,对在全省大中小学实施“三生教育”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以及实施“三生教育”的基本途径和方法、组织领导保障等作出了全面阐述和布置,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三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实施“三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