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环境监测监测制度一、 要求、合同评审控制程序1、目的 对委托方的要求、合同正式签订前对每份拟签合同进行评审,以确保满足委托方要求。2、适用范围 适用于委托方的要求和本站与委托方签定的环境监测合同及服务协议。3、职责3.1对政府部门下达的指令性监测任务,由质量主管负责组织评审和完成;3.2对服务性监测,由业务室与委托方草拟合同,质量主管负责审核,站长批准。4、工作程序4.1指令性要求的评审对政府部门下达的指令性监测任务,由质量主管召集各部门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包括:a)本站是否具有满足指令性要求的合法监测能力;b)指令性要求时间能否按期完成;c)对于例行监测只须初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如能按期完成指令性要求,综合室负责编制专项监测计划,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保证按时完成任务。4.2合同评审4.2.1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对每一份拟签合同(包括口头协议)均需进行评审。4.2.2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a)合同或协议中的各项要求是否都已明确的规定;b) 本站是否具有满足合同或协议要求的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