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自 2009年 12月 1日起施行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卫生效果的监测等 手 卫生洗手卫生手 消毒 外科手 消毒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2009年) 中手卫生的指征: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2、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常居菌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回有的寄居菌,不易被机械的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一般情况下不致病暂居菌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随时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的要求a)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 10cfu/ 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 5cfu/ 2手 消毒剂速干消毒剂 免洗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