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报批稿)杭州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四月前 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实施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精神,加快实现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三个转变”,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编制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紧急通知(浙环发200655号)工作要求,结合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杭州市委、市政府开展了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以发挥环境资源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全面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各功能小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现状为基础,以分区管理、分类指导为原则,以实现各功能小区的主体功能,制订差别化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