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全面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的通知(苏府发20137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平效率为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目的,以提升行政复议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二年左右的不懈努力,使我县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管理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确保我县成功创建成为首批“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三、主要任务(一)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1落实权利告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