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学生社团奖惩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第三条 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第四条 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第六条 奖励范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