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半成品检验试验计划为了规范项目部试验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试验准备 在现场设标养室,配备必要的试验仪器、设备,如天平、环刀、干湿温度计、混凝土试模、砂浆试模、混凝土坍落度桶等。二、主要管理方法 项目部为总承包,试验人员负责所有施工试验及进场原材料的取样,需要见证取样的试验应执行建设部建建字2000211号文件规定:关于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试验取样、制样,必须有监理公司的见证人及项目部试验人员共同参加。试验人员负责依照现行规范和监理的要求进行所有的施工试验与进场原材料复试,并及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部有关人员,试验报告交项目部资料员处理归档。三、试验工作的主要内容1、水泥原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2、钢筋原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3、砂、石原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4、混凝土试块制取、成型、养护、送检。5、 建筑砂浆试块制取、成型、养护、送检。6、回填土干密度取样、试验。7、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试件取样、送检。8、砌体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