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中心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分考核办法1、目的为强化维修中心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责任加分兑现与考核,在维修中心建立以机会和规则公平为原则的考核评价新体系,纠正考核中的结果公平和利益平衡的考核偏向,不断提高考核制度的科学化,透明度,使管理人员真正负起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考核办法。2、适用范围维修中心办公室综合管理员、技术人员、安全员、中心全部维修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中心领导除外)3、术语、定义3.1管理人员:特指维修中心负有管理权利的员工。包括办公室综合管理员、技术人员、安全员、中心全部维修班组长以上人员。3.2管理责任:维修中心给予管理人员行使管理工作权利时所对应的责任。3.3管理责任分:指管理人员在从事管理工作后维修中心在公司定岗基础分值外给予的考核奖励分值。4、责任分奖励标准由于公司每月产量、指标、成本等完成情况都不相同,为了充分体现公司效益决定个人薪酬收入变化,根据当月公司对维修中心月度考核兑现情况,管理人员责任加分实行动态浮动考核,参照2013年下半年整体考核情况,暂按管理人员工作分工、责任划分给定以下分值进行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