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天通苑购物中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企业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一条 企业新招聘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企业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及与所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学历、身体状况、基本技能资格认证等),员工应当如实填写新招聘(调入)人员登记表。第二条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三条 企业与新招聘员工均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分配工作,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本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提出书面意见,由人力资源部门备查。第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