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指导书1、 目的本指导书阐述了船舶建造生产作业计划编制与管理的职责分工和要求,旨在确保船舶制造过程满足建造方针规定的大节点计划要求,以确保船舶按期交付。2、 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船舶制造全过程的生产、作业计划控制。3、 职责3.1 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编制船舶五大节点时间指令(NCS-QP-7.1-01-R03),并负责对船舶制造全过程的领导和总的监督协调。3.2 公司总调室负责编制“船台搭载网络图”和“产品大节点日程计划”、“船台分段总组、吊装程序作业计划”以及“月度完成指标”等计划,并进行过程中的计划监控和协调。3.3 各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区域“产品综合项目作业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和过程中的管理,确保按计划运行。3.4 各工区负责编制“周生产日进度作业计划”和“产品必检项目交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加强对过程中的管理,确保计划的实现。3.5 各班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排和计划的实施,确保日事日毕和日清日高。3.6 船研所负责编制产品“出图计划”并按计划提供图纸和软件。3.7 供应科负责按定额和纳期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