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察处工作标准2010-05-25 22:12( 试 行 )1总则1.1本标准规定了审计监察处全体人员工作职责与考核。1.2本标准适用于审计监察处各工作岗位。2职责、权利与义务2.1审计监察处设处长、财务报表审计员、基建工程审计员、物资采购审计员、内勤管理员岗位。2.2.审计处长职责2.2.1.在主管副总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审计监察处工作,向主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2.2.2. 负责组织对集团公司所属的基建工程和项目招标投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预算结算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2.2.3. 负责组织对集团公司各级部门和下设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审计监督检查。2.2.4. 指导审计人员对集团公司各级部门和下设各公司的所用原材料数量、质量、价格等情况审计监督检查。2.2.5. 对公司基建工程投资、进度、拨款等信息进行审计监督。2.2.6. 根据主管副总的指示组织调查公司内部重大经济往来活动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2.2.7. 组织对公司各单位每月工资性支出及行政领导年度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单位正职离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