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论离婚对当事人和子女法律后果及赔偿制度 夫妻双方离婚是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一个法律事实,当然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在当事人自己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的后果。本文将谈谈离婚后的财产债务及于子女的法律后果。在自身方面,因夫妻商议确定的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继承的权利、监护关系均因离婚而没有,同时双方有了再婚的权利。但是,离婚对父母子女的关系并无影响。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因养父母离婚而消灭。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是由养父还是养母抚养,仍是双方的养子女。同时,离婚也结束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共同生活的关系,发生夫妻共同生活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债务的定性与清偿、特定情形下的经济补偿、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法律后果。1.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在离婚时不发生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