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工具检验细节一、总 则(一)本专项要求是在本规则的框架下,对在用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提出的具体要求。(二)本专项要求适用于以氨为制冷剂,单台贮氨器容积不大于5立方米且总容积不大于10立方米的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冷凝器、贮氨器、低压循环贮氨器、氨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油分离器等。(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按照本规则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全面检验按照本专项要求执行,其中符合本规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的压力容器,应该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应当满足本规则第四章的要求。二、全面检验前的准备工作(一)检验人员应该审查以下资料:1. 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主要受压元件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 制造单位资格、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等;3. 安装资料、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等;4. 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5. 使用登记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