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方法选择 作者:刘益康 来源: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 一、勘查阶段的涵义本文所指的勘查阶段是指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对寻找固体矿产的通用提法,是矿业生命的一个环节。矿业企业生命共分六个阶段:勘查(Exploration),预可行性研究(Prefeasibility Study),可行性研究(FeasiblityStudy),矿山建设开发(Development),矿山生产(Mining),闭坑(Closing)。勘查是第一阶段。这里讲的勘查和国内通用的找矿勘探的概念是不同的。我们将探明矿产的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预查、普查、详查、勘探。这里讲的勘查,大致相当于预查和普查阶段。勘查阶段的目的是找到矿,或称发现矿,而不包含探明矿产。勘查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1)选区研究。收集研究区找矿地质条件,提出矿床模式和找矿概念,研究矿权状况。(2)踏勘。进行野外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踏勘,修订矿床模式设想,提出找矿靶区。(3)登记注册探矿权区,或为进入其他公司的探矿权区进行合资勘查谈判。(4)详细野外和室内工作。进行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量,对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