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制定本工作规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进行裁决的,适用本规程。第三条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就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房地点、拆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第四条行政裁决机关审理和裁决拆迁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五条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