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总则1.1在项目施工图发出后,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图纸做出的变更,统称设计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补充。1.2因各类原因(如报建报批等)导致项目签批图纸及指标变化,按方案审批流程重新上报审批。1.3如商管总部、营销等相关部门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要求,各自按照制度要求的审批流程完成设计变更申报、审批,审批通过的变更事项移交项目公司发起设计变更流程。2设计变更分类2.1设计变更分类为一类设计变更和二类设计变更。2.2一类设计变更:包括规划指标、建筑方案、功能布局、面积指标、重大效果等的设计变更,以及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如与主力店的合作纠纷、可能导致购房业主法律纠纷)的设计变更。2.3二类设计变更:一类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协议文件、设计图纸错误(错、漏、碰、缺)、配合施工需要、配合设计优化、业态对接和专项设计分步实施、配合商家进场造成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等。3设计变更办理时间3.1设计变更实施前,项目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归属集团审批各中心部门审批时间为2个工作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