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党委、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党内生活正常化。二、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组织一次。三、民主生活会要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持明确的是非观和坚定的党性原则,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四、党委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除了参加所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在写出报告、征得市教育局同意后召开,并请教育局派人指导。会前通知每个同志做好充分准备,会后及时向教育局报告会议情况,必要时也可向全体党员公开有关情况。六、党支部或党小组民主生活会要按照党委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将生活会原始记录上报。七、党内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绝对不允许将党内民主生活内容和涉及到的具体人和事传到党外。八、 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并抓紧落实。中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坚持党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