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如发生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学校将追究其责任。3.各科室长、班主任、教研组长是各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的管理。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5.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