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一、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2020最新修订版事项隐患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排查频次1.1资质证照1.1.1缺少资质证照1.1.1.1 未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七条:企业应取得营业执照。首次1.1.1.2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首次1.1.1.3 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四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应进行消防验收。首次1.1.1.4 未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文件。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七条:应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首次1.1.1.5企业新、改、扩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安全设施 “三同时”批复文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企业新、改、扩项目应按照规定取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