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清单表1主体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承担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的职责;3、承担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的职责;4、承担管理全县计量工作的职责;5、承担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的职责;6、承担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职责;7、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8、组织协调并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反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负责县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承办上级质监部门交办、督办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跨区域质量案件的协调和查处工作;9、负责对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10、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12、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配合实施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