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篇张银成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E-mail: 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年 8月 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年 12月 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修改背景 安全生产法颁布施行十余年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体上看,全国生产安全形势逐步好转。 在生产安全形势总体好转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工
2、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五个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我国目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 2013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 309295起,死亡 69434人。其中,较大事故 1156起,死亡 4590人;重特大事故 49起,死亡 865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12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 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5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2.3,煤矿 百万 吨死亡率0.288。从事故类型看,道路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均居第一位
3、。占事故死亡人数第二位的是包含煤矿事故在内的工矿商贸事故。 二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揭止。 例如: 2013年 5月 20日 , 位于山东省章丘市的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 造成 33人死亡, 19人受伤 。 2013年 6月 3日, 吉林德惠 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火灾事故, 造成 121人死亡, 77人受伤 。 2013年11月 22日, 位于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 造成 62人死亡, 136人受伤 。 最近发生的一起特别重大事故是: 20
4、14年 8月 2日, 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截止目前已 造成 148人死亡 (75人 ), 95人受伤( 185人) 。 这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给死者家庭及其亲属带来无比痛苦。这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它告诫人们: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持之,常抓不懈。 三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 部分高危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能源、原材料 等需求居高不下,安全保障面临严峻考验。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责任和措施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制度和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部分企
5、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下。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高。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现有应急救援基地布局不尽合理,救援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较为缺乏。部分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有待进一步突破。 五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面临繁重任务。 一方面,部分社会公众素质不够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还有待增强;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
6、“ 体面劳动 ” 观念不断增强,对加强安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总之,在总结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中央方针政策为指导,吸收、结合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合理规定,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十分及时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新 安全生产法 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 安全生产法 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 “红线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新 安全生产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