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握标准 扎实自评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创建 “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 衡县(市、区) ” 自评工作交流研讨2014年 7月 10日一、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二、办学条件评估指标解读 三、办学条件评估标准有关问题说明一、县域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教育部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教督 20123号) 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最主要内容 ,采取 实地查看 方式一个门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必须在县 (市、区 )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达到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 要求的基础上,并经市级复评通过后进行 。 两项内容 之一 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的评估1.生
2、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4.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5.生均图书册数6.师生比7.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8.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一票否决项1.学校 准确填报,服从大局。2.科室 认真审核,科学处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 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 0.55两项内容 之二 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 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 4个方面 20项指标 34个评价要素,总分 100分 采取 查阅档案资料 、 核查经费帐表 的方式一个参考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 采取 问卷调 查 方式二、办学条件评估指标解读 评估范围县域内各类公办普通初中、小学(包括教学点),包括政府办学及辖内的事业单位办学、行业办学等 评估数量 评估内容A1学校设置与校舍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A3教育教学装备A4师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