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健全完善中心廉洁高效、运转协调、尽职尽责的组织建设和管理机制,保证政令畅通、决策正确、管理科学、行为规范、热情服务,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婚姻登记处工作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第三条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坚持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最大限度激发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原则。第四条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重从德、能、勤、绩四方面综合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逐步建立共同参与、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的管理机制。第五条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奖勤罚懒、鼓励创新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建立注重奖励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的奖励机制,逐步树立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第二章 工作目标的确定第六条 根据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