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动力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1.1本规程适用于柴油机、发电机、空压机、低压蒸汽锅炉的操作、维护工作。凡从事此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不得违章作业。1.2操作人员必须阅读设备说明书,掌握所用设备的构造、性能、使用维护方法和操作,并按设备管理要求认真填写运行记录。1.3机组地基必须坚实、平整,注意排水通畅。1.4机组安装要用枕木垫起,确保水平周正,横向、纵向坡度不得超过5%。自行式机组的车轮应离开地面并用三角木顶牢,确保机组在运转中保持平稳。1.5机组在现场工作周期较长时,应设有临时工房或工棚,防雨、遮阳。机组周围与机房墙围的距离不小于1.0米,排气管应接出机房外1.0米以上。1.6在现场架设输电线路时,应遵守钻探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发电机中性点应设接地装置,电阻为4,要安全可靠。当线路通过道路时应架高3.5m,人行来往处要架高2.0m以上,如需埋设地下应用管子保护,不得油浸水泡。1.7现场存放的油类应在排气管相反的方向与机房保持适当距离,现场要设有防火标志和消防用具。1.8 动力设备应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