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1 总则1.1 编制依据及说明公司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在原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作了较大的修改,公司及下属各工程部应严格按照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单位执行情况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并与经济挂钩。1.2 目的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设者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工程建设人员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意识和责任心,全面提高公司管理层和工程部全体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1.3 适用范围本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与管理。2 安全生产责任及职责(各级、各类人员)2.1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1.1 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1.2 坚持执行并督促本企业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方针、政策、法令、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