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系统试车方案一、 调试条件1、 系统调试前各类施工应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场地已清理干净,具备试车条件。2、 系统各类设备均已进行过单机通电和试运转,正常后才能进行系统调试。3、 消防水池等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4、 系统供电正常。5、 水泵已试运转正常,消防管网已充满水,阀门均无泄漏。6、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报警系统牌工作状态。二、 调试要求:1、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储水不做它用的技术措施。核实消防水泵的数量和供水能力。2、 消防水泵调试就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以备用电源切换时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3、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定压力时,应自动停止运行。4、报警阀调试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5、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三、消火栓水压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