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点评财务与会计:无偿划转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对正常支付对价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做了详尽的说明和讲解,但实际情况中,集团企业内部(尤其是国有集团企业内部)各全资子(孙)企业之间的合并经常是无对价的,即根据集团企业统一规划,集团企业总部将集团内的某一全资子(孙)企业以无对价的方式划转给另一全资子(孙)企业,集团总部根据划出企业对被划转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对划出企业、划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例如A公司和B公司是甲集团所属的两家全资子公司,C公司是A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根据甲集团总部统一规划,A公司以无对价方式将所持C公司股权划转给B公司,这种合并形式就属于无偿划转。其中,A公司是划出企业,B公司是划入企业,C公司是被划转企业。 那么,这种无对价形式的企业合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静的核算原则,对无偿划转情况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进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