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细则一、产品质量(10分) (一)、质量水平(5分) 1、企业产品质量应达到标准的规定及默示担保和明示担保的要求。(3分) 【现场查阅企业及质检部门的检验记录或报告,产品性能指标全部能够达到标准规定及相关要求的得3分,未达规定及要求的不得分。】 2、鼓励企业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2分) 【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得2分,国内一般水平的得1分。】 (二)、质量证明文件(2分) 提供实物产品的企业应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提供服务产品的企业应提供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记录或证明,并注意收集顾客满意与否的意见。(2分) 【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得2分,资料不全的酌情扣分。】 (三)产品包装和标识(3分) 1、交付使用的产品应附产品说明及其他必要的附件材料,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包装质量要求。(2分) 【产品附件齐全,包装质量符合要求的得2分,其余酌情扣分。】 2、产品标识内容及标注方法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分)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