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01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第三条 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