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2)形考作业1答案一、名词解释1、债 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2、按份之债 答: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的按份债务。3、质押 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4、合同 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5、要约 答: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6、不安抗辩权答: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二、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对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