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化鹤煤公司“三违”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依据违章性质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将违章界定为一般“三违”、较重“三违”、严重“三违”。标准中将员工因素责任心差或管理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的“三违”列为从严处理对象。第三条 一般“三违”,是干部的,罚款1000元;是工人的,罚款300元。较重“三违”,是干部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1500元;是工人的,罚款500元。严重“三违”,是干部的给予行政免职处分,罚款2000元,不得享受当年安全奖励;是工人的给予行政降级(岗)处分,罚款700元,不得享受当年安全奖励。“三违”行为造成事故的从重予以追究。第二章 通用部分第四条 凡触及瓦斯管理“十条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1、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情况。2、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或排放瓦斯流经区域不停电,不撤人。3、擅自修改监控数据库,擅自中断数据传输的,造成监控数据失真。4、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断电。糊堵瓦斯传感器,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报警断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