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供电公司供电抢修服务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止由于配电抢修过程中造成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客户安全用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安徽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徽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质量事故防控预案和马鞍山供电公司供电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制度。 第二章 应急抢修分类第一条 应急抢修一般按照先重点、后居民、再企业;先主线、后支线;先大局、后局部,依据负荷分类级别及客户信誉度等级,统一安排协调的抢修原则。第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按照应急抢修预案进行抢险处理:电网(包括电网、电力用户)在运行过程中,突受外界或内部因素影响,发生或可能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主要设备等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电网稳定破坏。造成或可能造成和人民生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