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河东先锋在行动”主题实浅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河东先锋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通过“河东先锋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办好利民实事的热情和动力,推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为运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对象 (一)与社会公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主要包括民航、公交出租、中介评估、物业、旅游、宾馆、车站、加油(气)站等单位及电力、通讯、邮政等单位营业网点或分支机构党组织和党员。 (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窗口党组织和党员。主要包括政法、教育、民政、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