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协会章程(2012年12月21日河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职责第三章 会员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五章 秘书处与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第六章 奖励、惩戒与纠纷调解第七章 经费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律师协会建设,保障律师合法权益,规范律师行业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河北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自律性组织,对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行业管理。各省辖市设立市级律师协会,具体负责本地律师行业管理。本会可设立直属分会。第三条 本会宗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规范会员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高会员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为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