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联通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接入互联网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业务1.1按照本协议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壹条100M 光纤接入互联网服务。1.2 甲方 用户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通信服务并在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并享受本协议范围内的优惠待遇。有权对乙方的通信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2.2甲方保证连接到租用互联网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2.3甲方应按时交纳互联网服务费,超过规定时限不交费,乙方有权终止服务。2.4 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本协议范围的壹条专线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或转租。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5 甲方不得利用中国联通互联网非法经营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