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三旧”改造之旧厂房专项规划、申请程序、流程汇总一、规划是全市旧改“1+3+N”规划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的重要成果和具体旧厂房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审查及审批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制定广州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指导文件,是科学落实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二、规划以“三旧”标图建库成果为基础,结合现状道路、规划路网、行政边界及自然边界等要素,确定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规划确定研究范围1000平方公里;通过综合梳理、分类甄别,划定规划范围137.15平方公里。其中,建议按旧厂房改造政策进行改造的面积为134.82平方公里,与旧城镇统筹改造的旧厂房0.38平方公里,与旧村庄统筹改造的旧厂房1.95平方公里。三、规划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宜居城市的全市战略目标,重点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城市结构、促进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到2015年,预计实施旧厂房改造规模达30平方公里;2020年预计实施旧厂房改造规模达85-90平方公里;剩余旧厂房在规划期后逐步实施改造。四、规划确定全面改造型(再开发型)和